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核定深圳中山妇产医院为三级妇产医院等事项的批复》(SZPHHC081 (2026)217 号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档次管理的通知》(深医保发〔2019〕13号),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构等级执行相应价格档次,其中三级医院(含按三级医院建设和管理的医院)及其开办的门诊部执行一档价格。
我院于2026年9月10日经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批准为三级妇产医院,已向深圳市医保局做了物价变更的申请备案及系统变更完毕,根据我院物价委员会的决定于2026年9月21日15:00时起,所有医保患者的医疗服务价格将统一按三级医院标准收费,由原来的“二档”调整“一档”,价格提高5%(含床位、诊查、检验、检查、治疗、手术、麻醉、中医等诊疗项目),医保报销比例也将同步调整。
此次调整是按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现对价格档次变更进行公示,如有疑问,可咨询医保e站、各病区护士站或致电医保办:0755-88361001-351,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示!
深圳中山妇产医院医务科/医保办
2026年9月20日